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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列入事业编制)

发布时间:2024-07-21 浏览次数:45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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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列入事业编制


按照医院高质量发展和“晋位升级”总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是自治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是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心、自治区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分中心。医院主要负责呼吸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重大食物职业中毒、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医院积极向多学科、多专业发展转型,形成了以结核病、传染性疾病与心胸外科疾病诊疗为基础,以呼吸系统疾病、外科疾病诊治与危重病救治为特色,推动呼吸内科、胸外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特色专科发展,开展相关医疗救治和诊疗服务,以心血管疾病治疗、康复医学与健康管理为延伸的专业技术发展格局。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人(列入事业编制)。具体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1978年7月22日(不含)至2006年7月22日(含)期间出生的,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全日制教育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nmrckp.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2024年7月26日17时。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考生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2024年7月26日17时。

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电话咨询。

电话0471-5610918  

时间:9:00—12:00 14:00—17:0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9时—2024年7月27日12时。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呼吸与心脏医学中心二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5610918。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注:所有学习阶段都需打印)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二)。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2024年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

面试工作由医院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面试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五)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或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官网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

(一)体检

体检机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医院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医院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医院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医院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要求

(一)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十一、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纪检监察室0471-3430165

(二)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471-3430369。

(三)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71-561091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xlsx

2.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