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31 浏览次数:4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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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内蒙古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非气象类)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内蒙古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非气象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笔试成绩查询
请考生登录内蒙古专业人才考培中心(http://www.nmrckp.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4月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内蒙古气象局XX职位面试”,正文内容见附件2。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五、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5年4月3日17时前将扫描件发送至nmgqxjrsc@163.com。
六、现场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4月8日(周二)上午08:30-12:00,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预警大楼会议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时资料填写不完整或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附表补充)。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所修课程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毕业生: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考生需要提供空白协议书的截图,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登录相关网站查验网签情况)。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所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证书、鉴定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考生需要提供空白协议书的截图,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登录相关网站查验网签情况)。
(三)注意事项
以研究方向报名并进入资格复审的研究生,在携带上述复审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研究方向明确记录在研究生培养方案、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有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材料不齐全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七、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面试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资格复审现场打印(2025年4月8日)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于2025年4月1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07:30在指定体检医院门口集合,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本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方式:0471-333517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非气象类)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确认参加面试回函.docx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5年3月31日